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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5-22 17:35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绥德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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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2018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加快支出进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债务风险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8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396万元,完成任务12300万元的109%,较上年12332万元增收1064万元,增长8.6%;按收入结构分:税收收入完成979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602万元,税收收入占比73.12%,收入结构合理并超过市财政局下达我县任务71.3%的占比。

2、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地方财政累计支出为41.95亿元,较上年32.38亿元增支9.57亿元,增长29.56%。其中民生支出 360884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6.03%,包括:教育支出7405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4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80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4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0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269万元、国土资源事务7635万元,其他支出4224万元。八项支出较上年增速5.2%

32018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156665万元,主要用于我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基本支出;专项转移支付2233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00万元,教育支出271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00万元,农林水支出849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9万元,其他支出630万元。

 4、预算年度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8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133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38002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3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33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33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14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2万元,其他资金调入10266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财政不得列赤字,为此在年度执行中增加其他调入,以实现收支平衡),以上三项总计收入426955万元。

2018年一般预算支出4195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93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43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6万元,支出总计426955万元。

收支平衡。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46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40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万元,收入总计10752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066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后结余92万元。

(三)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90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8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83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0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762万元);结余6072万元。

(四)2018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1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750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2099万元,专项债务13000万元。截止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60830.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7830.88万元,专项债务13000万元,未超过市财政下达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200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以及乡村道路建设。2018年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000万元,用于城东新区裴家峁住宅小区项目。

32018年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2018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33万元;支付债券利息92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613万元,专项债券利息31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9万元, 其中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2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用7万元。

(五)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1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

2018年,县财政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始终把加强和规范收入征管摆在突出地位,不断完善征管机制,积极推行综合治税,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有效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不断强化以质量为中心的财税考核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非税占比,提高收入质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73.12%,非税占比26.88%,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2民生保障支出持续增长

2018年,县财政部门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原则,积极盘活财政资金,统筹财力集中用于民生改善、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领域,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年民生支 36.088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6.03%,较上年增长34.73%

3脱贫攻坚保障坚实有力

进一步完善制度,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兑付力度,为我县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2018年全县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47亿元,对属于整合范围内的资金做到应整尽整,整合率100%。县本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330万元(严格按较上年增长20%的要求安排)。截止目前,2018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全部兑付。

4隐性债务化解成效明显

2018年,通过多方调研,我们制定了《绥德县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绥字[2018]51号),计划用5-10年时间将隐性债务全部化解,责任落实到单位,谁举借、谁偿还、谁负责,对化解每一笔债务实行动态监控、“销号制”管理,逐步进行债务清算。2018年我县计划偿还隐性债务419.76万元,实际完成1743.73万元,完成率415.41%。同时,为建立健全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我们制定了《绥德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绥政发[2018]47号),进一步提高了我县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的能力,维护了绥德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5集中支付效率不断提高

积极推进集中支付业务,从而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提高集中支付效率。2018年共发生集中支付业务50745笔,累计金额32.33亿元。其中按资金性质分类:预算内25920笔,累计金额20.52亿元;预算外421笔,累计金额0.09亿元;往来资金代管专户24404笔,累计金额11.72亿元。按支付方式分类:直接支付37543笔,金额 26.62亿元,授权支付13202笔,金额5.71亿元。

6、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扩大评价范围,对社保及农林水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部门项目绩效自评,逐步实现资金分配与管理、监督的相互配合。二是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要求,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四个方面积极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对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导致其出现的各方面原因,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为提高我县财政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参考依据。

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中,我们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了解认识不够全面,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仍比较淡薄,科学合理、规范统一的评价指标、标准体系尚未建立,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还有待加强。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完善预算编制,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完善性原则。坚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同时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绩效管理原则。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效果与下年预算编制挂钩,对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平均进度且无正当理由的,压减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对结余资金常年居高不下、使用不力的部门,相应核减其年度预算资金。

4、厉行节约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除政策性支出按相关要求审核安排外,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财政收入与财力情况

2019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468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900万元,非税收入3780万元。

地方财政收入146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460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936万元,可安排财力389436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5.7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3.18亿元)

2、财政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预计总支出41.95亿元,与上年持平。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564万元;教育支出639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9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1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115万元;农林水支出1009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24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8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3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3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9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00万元;预备费6293万元;其他支出142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747万元;机关商品和福利支出11416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358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济性补助87295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85万元;对企业补助229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38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9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900万元;转移性支出231800万元;预备费及预留7721万元。

2019年,根据中央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部门运转经费较上年压减5%

 3、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142806万元,主要用于我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基本支出;专项转移支付2318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支出。

 4、全年收支平衡情况

预计当年财力389436万元,支出419500万元,当年赤字3006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6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289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预计2000万元,收入总计7638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3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3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00万元,其他支出289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

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县级统筹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31976万元,预计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支出30254万元,收支相抵后预计结余1722万元。

(五)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年初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0830.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7830.88万元,专项债务13000万元。政府债务限750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2099万元,专项债务13000万元。债务余额未超过市财政下达债务限额,限额内政府债务从规模、结构、安全性来分析,处于安全、可控的范围之内。

  2019年计划新增专项债券2000万元,申请能否得到省厅批准尚未确定,因此2019年举借债务金额暂未确定。

2019年计划支付债券利息1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9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500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用3万元。

三、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全县所有单位的预决算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目录集中公开。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11万元,较2017年增加77万元,增长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很多部门已有的公务用车已达到使用上限,且车改后几年内未购置新车,导致本年度部门购置公务车辆。其中:

1、车辆运行费216万元较2017年减少18万元,下降8%,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2、新增公务车辆购置费115万元,购置公务车辆6辆,上年无车辆购置,原因主要是,很多部门已有的公务用车已达到使用上限,且车改后几年内未购置新车。

3、接待费280万元较2017年减少20万元,下降7%,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公务接待2998批次,23808人次。

4、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56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增加45万元,增长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很多部门已有的公务车辆已达到使用上限,导致本年度部门更新车辆较多,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升幅度较大。其中:

1、车辆运行费206万元,较2018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0万元,下降5%,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车辆运行费支出已经压减到最低限,下降空间已达到上限。

2、车辆购置费190万元,新购置9辆公务车辆,较上年增加74万元,增长64%,增长的主要因是很多部门已有的公务用车已达到使用上限,导致本年度部门更新车辆较多,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升幅度较大。

3、接待费260万元较2018年减少20万元,下降7%,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4、无因公出国(境)费。

四、预决算公开空表说明

我县共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空表张,其中2018年三张表(2018年绥德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情况表、2018年绥德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情况表、2018年绥德县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性收支表);2019年三张预算表(2019年绥德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2019年绥德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2019年绥德县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性收支预算表)。

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相关收支,因此空表公开。

五、对下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因我县县镇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管理模式,镇级支出预算全部列入县本级预算草案,故没有任何类型的对下转移支付。

我县专项转移支付全部为中省市转移支付收入。

  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

无论是财政收入任务还是支出任务,还是资金的拨付监督和项目的检查验收,2019年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收支工作,保障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认真完成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起到资金保障协调组应有的作用,特别是要做好涉农资金的整合和拨付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对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的监督,特别对重大惠民项目要“跟紧盯死”保证不出问题。

四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管控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要求,严格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五是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特别是在资金拨付和工程验收上,要守住底线,不踩红线。

六是认真对照追赶超越目标,积极寻找差距,拿出整改方案,力争做到追赶超越发展。同时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

七是坚定不移地开展精准脱贫工作,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县上要求“指哪打哪”,不另搞一套,做到真心帮、安心帮、决心帮,使脱贫工作如期完成。

八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决定单位资金安排。预算单位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编制绩效目标,并提交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财政暂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加强对各部门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下达每笔资金都要求报送转移支付资金跟踪反馈表,对支出结果开展绩效评价,建立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与各部门通力协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认真搞好各项财政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为全县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录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地方财政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4.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6.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7.财力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8.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10.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公议费、培训费、专用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机关资本性支出(一):指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3.机关资本性支出(二):指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指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1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指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7.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8.调入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包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9.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资金。

2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21.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18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2018年绥德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附表.xls


【网站编辑】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