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针对前期调研中发现的不规范使用液化气瓶的问题、如何有效防范石油液化气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置的问题,召集城区流动商贩进行了集中培训。
索引号 | XXGK-2023-001619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关 | 无 | 发文字号 | 无 |
成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10:20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绥德县召开城区流动商贩液化气瓶安全使用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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