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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2-00003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07 17:49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绥德县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2021年使用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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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达资金预算安排、支出使用等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已收到中央直达资金42,571.07万元,支出40836.11万元,支出进度为:93.8%。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0,684.07万元(其中中央安排25,917.62万元、省级安排2,136.78万元),支出28,054.40万元,支出进度为91.4%;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下达11,572.00万元,支出11,572.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专项转移支付中央下达315万元(其中中央安排195万元、省级安排120万元),支出315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收到中央参照直达资金1143万元,支出1033万元,支出进度90.4%。其中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360万元,支出360万元,支出进度100%;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73万元,支出673万元,支出进度100%。

2021年我县共发现支出预警81条、未导入惠民利企2条,现已全部整改。

二、直达资金支出结构及成效: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38.29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该项资金的及时到位,完善了部分公共设备、解决了安全隐患,提升了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2、学生补助经费专项资金支出165万元,用于发放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中央直达资金的及时就位,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校基本学习生活需要,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出258.68万元,用于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支出,中央直达资金的及时就位,及时提供了保障性租房人员的租金,让生活压力变小,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社会建设中。

4、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5877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生活支出,中央直达资金的及时就位,使得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5、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共673万元,其中退耕还林资金368万元,涉及完善退耕还林0.2万亩,补助资金18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1万亩,补助资金350万元,全部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到退耕户手中,在验收退耕地块的过程中,认真复核面积、坚持面积公示,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对退耕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暂缓兑现,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极大程度提升了退耕户管林、护林的积极性,增加退耕户的收入。生态护林员工资305万元,我单位通过逢源人力资源公司在全县范围雇佣护林员358人,全部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做到每个村都有护林员,逐步加大巡护力度,加强宣传,对森林防火、防疫、禁牧、毁林等突发事件起到积极作用。

三、我县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等方面无明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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