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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03 14:2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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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残疾人按以下程序申领两项补贴:

(一)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由残疾人通过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信合一卡通账号。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残疾人的监护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监护人或受托人身份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信合一卡通账号,受托人还应提供委托书。

(二)受理。受理地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录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信息和材料通过系统推送到申请人户籍地乡镇(街道)。

(三)初审。户籍地乡镇(街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时间),对申请人的资格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报县级残联审核。

(四)审核。县级残联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残疾状况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

(五)审定。县级民政部门对转送的材料进行审定,审定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乡镇(街道)自收到审定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未通过初审、审核、审定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将本月所有的数据进行审定之后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里进行补贴发放,各乡镇残联根据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里导出的发放明细录入在陕西惠民一卡通系统里的相应模块,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县级财政部门进行发放。

【网站编辑】薛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