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级搜索
索引号 XXGK/2019-667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2-13 16:32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关于印发绥德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次   打印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德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绥德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19年1月16日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绥德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和《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6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2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函2018〕344号)精神,围绕我县加快发展旅游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战略研究成果,现就推进我县全域旅游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ー、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抓好“八个突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城市、生态宜居示范、红色教育基地”三大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促进共建共享、依法治理、政府统筹、综合服务,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和惠民富民的幸福产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紧密结合,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壮大旅游市场主体,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消费与投资同步拉动,建设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增加产品供给,促进旅游消费;坚持旅游与多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旅游带动作用,大力推进“旅游+”,全面增强旅游发展新功能;坚持开发与保护相提并重,注重低碳环保,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与依法治旅有机衔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系,营造宜居宜游的城乡环境。

(三)发展目标

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为目标,推进旅游发展全域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实现宜居宜业宜游;旅游供给品质化,加大产业融合力度,增加有效供给;旅游治理规范化,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旅游服务标准化,深化放管服供给侧改革,强化服务能力;旅游效益最大化,不断提高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贡献水平。到2020年,全县年接待游客达到541.58万人次以上,旅游业直接就业人数1.4万,间接就业人数2.6万。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1.6亿元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超过5%。创建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6个,星级饭店3家;创建省级文化旅游名镇2个、省级旅游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文化旅游名镇2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

二、科学合理布局,推动融合发展

(四)完善全域旅游规划体系。以绥德县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战略研究成果为统揽,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编制绥德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绥德古城、无定河流域田园综合体、黄土风情园、郭家沟景区、智能自驾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各类专项规划,制定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三级规划体系。(县文旅局牵头,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中心配合)

(五)构建旅游项目库。围绕绥德“一心、一带、三镇、五区”的总体旅游发展格局,加快重点旅游项目的策划,加大旅游招商引资与核心景区开发力度,建设一批本地特色突出的重点支撑项目,盘活旅游资源。依托项目库总体布局,制定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与细则,建立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提升旅游规划的实施效果。(县文旅局牵头,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中心配合)

(六)健全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强化部门、区域、行业的协调配合,夯实融合发展基础。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积极推动“旅游+”、“+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旅游与相关资源统筹开发,实现文旅融合、体旅结合、农旅牵手、商旅并进、教旅互动、工旅联动、科旅共生、城旅同步,催生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县文旅局牵头,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中心配合)

三、推进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

(七)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把旅游厕所建设纳入各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落实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到2020年底,全县新建、改建旅游厕所22座,旅游景区、旅游公路沿线、城市旅游区、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村镇内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在重要旅游活动场所设置第三卫生间。加强厕所新技术应用,全面开展文明用厕宣传教育,打造高品质的旅游公共服务环境。(县文旅局牵头,县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八)实施旅游交通畅达工程。围绕全县旅游业发展布局,依托民航、高铁、高速公路等构建便捷交通网络,加大交通服务保障。高标准建设绥德城市候机楼,提高旅游目的地的通达性和便捷性。推动高速铁路项目建设,丰富交通网络分支。改善公路通达条件,推进干线公路与重要景区连接;加大城市客运对旅游交通的服务保障,加快开设重点景区专线公交,提高旅游景区可进入性。提升沿黄公路等级,建设乡村旅游专线、红色旅游专线,形成旅游交通大环线。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完善旅游交通指示标识体系。(县交通局牵头,榆阳机场、县发改局、文旅局、住建局、火车站、汽车站配合)

(九)建设旅游集散咨询体系。加快绥德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逐步建设一、二、三级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咨询、惠民便民、安全保障等服务网点,实现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景区咨询服务全覆盖,有效提供景区、线路、交通、安全、气象、医疗急救等信息与服务。(县文旅局牵头,县发改局、卫计局、交通局、住建局、农业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快构建集旅游公共服务、市场推广于一体的智慧旅游网络服务体系,建立旅游公共服务、政务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启动建设安全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完善数据分析、经济核算、智能管理功能,提升游客流量管控能力。全县3A级以上景区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健全智能导游、电子讲解等智能化服务。主要景区接入“一机游三秦”公共服务平台。(县工贸局牵头,县发改局、文广局、住建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四、推进特色发展,丰富旅游产品

(十)塑造红色旅游品牌。以红色教育基地为主线,以“一馆五址”【绥德革命纪念馆、郝家桥革命旧址、中共绥德地委旧址、西北局及义合会议旧址、省立第四师范旧址、359旅司令部(绥德警备区司令部)旧址】为重点,整合全县红色旅游资源,将革命传统教育、群众路线教育等与绥德民俗文化相融合,打造集党性教育、研学培训、素质拓展、实践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教育基地。(县文旅局牵头,县宣传部、发改局、文广局、史志办及相关镇、中心配合)

(十二)打造旅游文化精品。充分发挥绥德历史悠久、文化厚重的资源优势,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文化旅游景区和产品,重点打造疏属山4A景区,加快文化广场景区、绿源生态园、创新园区、郭家沟影视基地3A景区的提升改造步伐,推进党氏庄园、义合古镇、纸房沟韩家寨等历史遗存保护开发。积极推进贺家庄等文化旅游景点提升打造和文化演艺活动升级。(县文旅局牵头,县史志办、文广局、住建局及相关镇、中心配合)

(十三)抓好黄河旅游带建设。整合绥德黄河沿线旅游资源,持续推进三十里铺、黄河文化园、沿黄景观道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集遗产保护、生态景观、展览展示、实景再现、运动休闲于一体的黄河旅游廊道。(县文旅局牵头,县水务局、文广局、住建局及相关镇、中心配合)

(十四)差异化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围绕“乡村振兴”及“一村一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村村皆景、四季可游的全域化乡村旅游聚集区为抓手,突出特色文化和田园风貌,开发个性化、特色化、差异化的旅游产品。以贺家庄、郭家沟、郝家桥为重点,开发农家乐、休闲农庄、特色民宿等项目。提升名州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旅游特色名镇品质,进一步推进全省旅游示范点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县文旅局牵头,县住建局、农业局、扶贫办、文广局及相关镇、中心配合)

(十五)着力培育新型旅游业态。充分挖掘特色旅游资源,培育新型旅游业态。立足绿源生态园、创新园区、黄土风情园、黄河文化园、郝家桥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景区,规划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拓展冬季旅游新市场,发展生态康养旅游。(县文旅局牵头,县发改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文广局、工贸局、食药监局、扶贫办及相关镇、中心配合)

(十六)积极研发特色旅游商品。积极推进绥德县旅游商品品牌建设,促进“绥德范˙臻陕北”公用品牌推广,加大研发推广力度,推出适合旅游消费的纪念品和土特产品。以黄土、黄河、陕北民俗、陕北特有农林产品、特色老字号品牌等元素为基础,包装打造一批绥德旅游定点生产企业和旅游商店。(县文旅局牵头,县林业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贸局、中小企业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十七)推进景区晋档升级。以创建国家4A、3A级景区作为晋档升级的重点,加快旅游景区创建步伐。依托道教文化、民俗风情、黄河自然景观,进一步推进合龙山创建国家3A级景区;充分利用枣林坪镇现有资源,打造集黄河水上漂流综合运动体验、娱乐休闲、自然观光于一体的国家3A级景区。推动绥德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创建国家4A级景区,贺家庄旅游扶贫项目整合提升。(县文旅局牵头,县文广局及各相关镇、中心配合)

五、推进标准化建设,推动品质化旅游

(十八)推动标准化服务。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按照全省旅游服务标准化要求,制定一批适应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培育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引领旅游服务走标准化发展道路。在全县内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测评和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推动服务能力提升,增强绥德旅游的“满意度”和“美誉度”。(县文旅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工贸局、交通局、住建局、卫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配合)

(十九)提升住宿业品质。全面发展景区特色住宿、乡村民宿等休闲度假住宿业,形成以星级饭店为引领,主题酒店、精品酒店、旅居客栈、特色民宿为支撑的完整住宿体系,带动旅游全要素品质提升。(县文旅局牵头,县工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农业局、国土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二十)打造顺畅旅游环境。围绕旅游产业链,全面提升景区、酒店、旅行社、汽车公司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全程优质服务。加强旅游综合服务品质提升工作,旅游全行业注重服务礼仪,增强服务能力,树立服务形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进一步褒扬宣传诚信、惩戒曝光失信,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条款,制定《绥德县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依托绥德旅游公众号宣传平台,推出优质服务企业名录,带动建立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旅游环境。做好旅游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我县旅游客运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客运行业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加大对旅游客运企业相关标准的实施和检查工作力度,推动旅游客运企业的经营评比与业务技术交流,优化旅游服务环境,改善城市对外形象,提高游客满意度。(县文旅局牵头,县交通局、公安局、工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二十)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市县联动、部门联合,认真开展“利剑行动”“暑期整顿”“秋冬会战”和“旅行社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做到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分社、网点)全覆盖,切实整治不合理低价、不明码标价、价格欺骗、虚假宣传、强迫购物等市场突出问题。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分社、网点)、导游的监管,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秩序。(县文旅局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物价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二十二)推行旅游志愿服务。建立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利用“学雷锋日”“中国旅游日”“世界旅游日”等,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充分利用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为游客提供文明引导、游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打造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县文旅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六、推进系统营销,塑造品牌形象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旅游营销体系。完善旅游宣传推广体系和运行机制,编制旅游宣传营销计划,制定客源市场开发工作计划,推进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实施“互联网+”营销模式,部门联动,捆绑营销,加强绥德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县文旅局牵头,县文广局、交通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二十四)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积极筹划办好“绥德过大年”“清爽榆林”“绥德金秋旅游节”三项重点活动,进一步巩固旅游节庆品牌。以品牌为载体,以交通干线为依托,重点宣传黄土风情、黄河风光、红色教育。开展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旅游推介词、旅游宣传片“四个一”品牌建设工程,全方位提升绥德旅游认知度。(县文旅局牵头,县文广局、交通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二十五)拓宽营销渠道。建立与毗邻县区推广联盟合作平台,深化绥邗合作,利用自身宣传营销资源和渠道进行资源互换宣传,并与途牛、腾讯、今日头条等网络知名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形成多方参与的全域旅游营销格局。(县文旅局牵头,各镇、中心配合)

七、推进体制建设,完善保障体系

(二十六)强化党政统筹。实施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宏观指导,研究解决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党政统筹、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县级领导联系包抓的创建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县文旅局牵头,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中心配合)

(二十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1+3+N”的全域旅游体制机制要求,建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市场监管等综合监管的现代旅游治理体系。创新旅游协调参与机制,完善旅游联席会议、旅游投融资、旅游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县文旅局牵头,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中心配合)

(二十八)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和用地保障。争取上级旅游主管部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每年设立县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鼓励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加快出台财税、金融等配套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旅游行业。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对重大旅游项目融资授信,支持旅游企业通过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上市等方式融资筹资。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向旅游领域倾斜,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县文旅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招商服务局、金融办,各镇、中心配合)

(二十九)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景区市场化改革,实行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促进旅游资源资产化和旅游业市场化,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发挥县文旅公司的带动作用和旅游产业基金的撬动作用,统筹推进旅游投融资项目建设,同时,加快组建绥德县旅游投资集团,建立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引进有竞争力的旅游骨干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来绥投资兴业,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县文旅局牵头,县国有办、金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三十)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加大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健全激励机制,制定专项规划,开展在职培训。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培养适应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建立旅游智库,参与各级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问题研究,为全域旅游创建提供技术支撑。强化导游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导游队伍权益保护,为讲好绥德故事提供优质服务。(县人社局牵头,县文旅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三十)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按照《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和工作要求(试行)》以及考核评比与督查机制,加强创建目标考核评价。每年召开1次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场会,组织观摩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加大对先进创建单位的奖励力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县文旅局牵头,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及各镇、中心配合)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具体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县文旅局要负责牵头督促落实好本实施意见,统筹抓好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域旅游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定期报县政府。


【网站编辑】党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