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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17 08:5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关于绥德县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1-03地块规划条件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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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顺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调整D-01-03地块规划条件申请,并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绥德县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1-03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就该调规论证报告进行了专题论证评审,并通过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绥德县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1-03地块位于绥德县城东新区中部,东临经四路,西临规划住宅用地,南临纬二路,北临名州大道,总面积119400.1平方米(约17.91亩)。原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规划条件为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 

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通过后,拟将该地块南临纬二路部分用地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调整后,住宅部分容积率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低于30%;商业部分容积率不大于4.26,建筑密度不大于32.3%,绿地率不低于20%

现将该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公告日期:20221011日-20221026日

联系地址:县资源规划局415

联系电话:0912-3716039

    箱:583754292@qq.com

 

附件:1.调整前的控规图则

2.调整后的用地布局

3.调整后的控规图则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011日






【网站编辑】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