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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3-00101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08 11:37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关于2023年绥德县城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预报名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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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家长朋友们:

为准确掌握2023年绥德县城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意向和分布情况,科学制定绥德县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顺利入学,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决定开展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预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2日、23日。

二、预报名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有意向在绥德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三、预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三个月以上购买水、电、气原始票据)、营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入学意向学校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登录“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www.yulinedu.net)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绥德县城区小学摸底信息采集”进行预报名系统填报。

四、相关说明

1.本次预报名摸底信息,只作为制定绥德县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的参考数据,不作为适龄儿童秋季入学最终报名依据。

2.适龄儿童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意向学校进行登记和填报,过期不予登记和填报。

3.适龄儿童监护人要充分结合自身入学资格条件,认真研读《2023年绥德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本办法》(附件1),了解各学校招生片区(附件2),合理选择意向学校,避免盲目跟风扎堆。

4.适龄儿童预报名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如果重复登记,则登记信息自动作废,相关责任自负。

5.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于5月份正式发布《绥德县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方案》,请广大适龄儿童监护人届时关注。

6.未尽事宜,由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绥德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本办法

2.2023年绥德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片区

 

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

2023年绥德城区小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基本办法

2023年绥德城区小学招生将采取以下办法:

依照“先资格审查、后报名、再分批录取”的办法按步骤组织实施。招生片区实际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学校,通过电子派位和二次调配的方式统筹解决。适龄儿童按照入学资格条件分为七个批次,如上一批次录取后,本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本批次采用随机派位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第一次录取完成后,将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公布,没有分配到学位的学生进行第二次报名,录取办法同第一次录取相同;二次报名后仍未能录取的学生将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第五批次以前批次(含第五批次),在片区内未能录取的,二次报名录取时在邻近有学位学校优先录取。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落户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 下同)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购房时间在2023年4月15日前 下同)。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绥德户籍现役军人、消防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学校片区内教体系统正式教职员工;学校片区内孤儿、残疾儿童(三级以上)或父母双方残疾(二级以上)的。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户籍在非法定监护人户口本上(属挂靠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但户籍在学校片区内;县委政府招商引资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和工资花名表)。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的工商经营户(营业许可证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且正在营业)。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绥德户籍且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临时租赁居住的。

第七批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非绥德户籍但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临时租赁居住的。


附件2

绥德县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

新生招生片区



【网站编辑】李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