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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1-001982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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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25 15:11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关于加强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建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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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乐委员并政协绥德委员会:

《关于加强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建议》提案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治安部门牵头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一直是我局人口管理的重重之中,我局始终把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治安重点人员管控范围,专门出台《绥德县公安局重点人(口)员管理办法》,按照“一人一策”落实管控措施,建立五大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事件的发生,实现了今年“零肇祸”。

(一)建立定期动态核查机制,摸清实有底数。派出所通过“一室两队”警务机制改革,进一步夯实了社区警务工作队的职责,组织社区民警定期对辖区开展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台账。目前,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卫生、精神康复医院对全县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危险性筛查评估,我将主动对接配合,互通信息,对需管控对象及时列管。

(二)建立分类管控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积极建议推动政法综治、卫生、民政等部门每年定期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进行风险评估和医疗救助,按照危险程度予以区分治疗和分级分类管控。派出所社区民警积极推动落实“五位一体”措施,汇报督促乡镇、村居委、监护人落实管控责任。

(三)建立协调救助机制,解决具体问题。主动汇报辖区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推动有关部门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对经济困难且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视情给予经济补助,减轻其经济负担。对没有监护人的精神障碍患者、流浪精神障碍患者、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等,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救助措施,加大救济力度。2021年以来,全县派出所共帮助基层组织和家属送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9人。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应对突出事件。推动完善派出所民警、街道(乡镇)干部、居(村)委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员、家属或监护人等共同负责的多级管控机制。强化基层一线民警专项执法培训,全面提升巡特警处置突发技能,确保出警前准备充分、处置时规范得当、善后时稳妥合理。

(五)建立考核捆绑机制,责任追究到位。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大会战”,全面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大起底,把摸排管控建档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因管控不到位、应该掌握而未掌握、应该摸排而未摸排、应该走访而未走访等原因导致发生严重有影响的案事件,将严格依法依纪处置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

绥德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6日

【网站编辑】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