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榆联防办通告【2022】13号》的通告
(绥联组通告〔2022〕5号)
各镇(中心)党(工)委、政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各专班:
现将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榆联防办通告【2022】1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镇各工作组各专班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从严抓好落实,巩固好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绥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