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足球俱乐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精神,促进我县足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深入开展,根据《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体办发〔2020〕44号)和《榆林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榆林市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实施方案的函》(榆政体函〔2020〕32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绥德县人民政府主办,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绥德县足球协会承办的2020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乙级联赛(绥德赛区)将于2020年8月14日至8月31日在县体育场举行,望有关单位、足球俱乐部及早准备,踊跃参加。
附件:2020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乙级联赛(绥德赛区)竞赛规程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2020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乙级联赛(绥德赛区)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4日—8月31日。
地点:绥德县体育场。
二、参加单位
绥德县各单位、足球俱乐部。
三、参加办法
(一)设男子11人制。
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领队、教练员可兼队员),运动员18-30名。
(二)在参加同一级别联赛时,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加比赛,不得重复报名。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报名运动员的年龄必须大于18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小于50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2020年在中国足协注册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一线队、预备队、精英梯队运动员,中国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各职业联赛运动员(不包含中国足协室内五人制超级联赛),不具备2020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乙级联赛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需具有中国国籍及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内完成注册。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项目比赛,报名时必须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近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和覆盖整项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五、球队官员参赛资格
陕乙联赛参赛队主教练必须持有E级及以上级别教练员证书。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
(三)采取单循环赛制。
(四)比赛计分: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五)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比赛统一使用5号球。
2.全场比赛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给补足,在每半场比赛结束时,如因执行罚点球,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罚完点球为止。
3.各队报名的运动员符合参赛资格均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将填写的11名运动员和替补队员的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未填写的队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允许三次换人(中场休息可增加换人一次),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4.队员装备:队员比赛时,穿队服、球袜、戴护腿板,所穿球鞋必须适应比赛场地。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5.某队迟到15分钟,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6.如某队弃权比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3负于对手,组委会将全县通报。
7.对于在比赛中出现领队、教练、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本次联赛组委会将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作出处罚。
8.如果比赛双方有一方上场比赛运动员少于7人,比赛将被放弃。在此情况下,主办方将对产生的后果做出最终决定。
9.替补席上所有人员必须穿着与场上运动员和裁判员有明显颜色区别的服装。
10.主队应使用第四官员席(从第四官员席面向球场)左侧替补席。
七、比赛服装
(一)各队必须自备两套深、浅不同的统一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否则将不得上场比赛。
(二)运动服号码1-100号(上衣后面号码高25公分,短裤左腿前号码高10公分),比赛队服上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三)比赛必须带护腿板、穿非钢钉足球鞋。
八、决定名次办法
(一)积分;
(二)积分相等队之间的胜负关系(积分、净胜球、进球数);
(三)全部比赛的净胜球;
(四)全部比赛的进球数;
(五)胜场数;
(六)如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三名,前三名将获得奖牌,并分别设奖金,第一名奖金5000元,第二名奖金3000元,第三名奖金1000元,比赛奖金由赛事组委会承担。
(二)陕乙联赛设立“公平竞赛奖”“最佳运动员”“最佳11人”“最佳守门员”“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等奖项。
十、报名
(一)各参赛单位、足球俱乐部务必于8月5日之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绥德县足球协会孟晶处,联系电话(微信号):18681906108。
(二)需持运动员二代身份证。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一份。
(四)每队需缴违纪保证金5000元,如比赛结束后无违纪行为,则退还保证金。
十一、经费
赛事组织经费由县政府承担,各足球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由2020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乙级联赛(绥德赛区)组委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2020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乙级联赛(绥德赛区)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