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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23-00139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27 10:06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德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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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中心)、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绥德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约谈制度(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绥德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约谈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压紧压实各镇(中心)、各成员单位、各公安派出所反诈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根据《绥德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规定》,特建立本制度。

一、约谈对象

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镇(中心)镇长(主任)、各公安派出所所长。

二、约谈情形

(一)案件发生

1、各镇(中心)、各公安派出所辖区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全年发案数较上一年度上升30%及以上的;发生单案损失50万元及以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

2、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内部一个季度内发生2起及以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一年内发生4起及以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单案损失30万元及以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

(二)行业监管

1、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被监管单位、企业出现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

2、各银行、三大运营商未按规定办理“两卡”,被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

(三)宣传防范

各镇(中心)、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公安派出所宣传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走过场、搞形式问题,导致某一行业内部或某一区域连续发生电诈案件的。

(四)隐患整改

各镇(中心)、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公安派出所对中省市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问题隐患,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改的。

(五)上级通报

1、各镇(中心)、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公安派出所被中省市联席会议通报批评的。

2、各镇(中心)、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公安派出所被中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以文件、会议形式通报批评的。

3、各镇(中心)、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公安派出所一年内被县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的。

(六)综合考核

1、各镇(中心)、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的。

2、各公安派出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在县公安局半年、全年绩效考评中均排名倒数第一的。

(七)其它情形

县联席会议认为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三、约谈实施

(一)约谈组织:由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发起或指定专人代表召集人发起,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加人员:

1、约谈各镇(中心)镇长(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人为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2、约谈各公安派出所所长,参加人为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派驻局纪检组负责同志。

(三)约谈程序:

1、县联席办负责提出约谈建议,报联席办主任和召集人逐级审定后,启动约谈程序。

2、由县联席办书面通知被约谈方,告知被约谈方约谈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3、被约谈对象在约谈现场汇报前期工作情况、存在短板及原因、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4、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问,被约谈对象答复。

5、县联席会议召集人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四、结果应用

(一)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约谈会议纪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及被约谈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被约谈单位每半个月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完成整改任务。

(二)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以下措施:

1、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县委政法委提出建议,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取消本年度相应工作评先创优资格。

2、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向被约谈单位所在党组(党委)通报,建议取消被约谈对象本年度评优、职称晋升资格。

【网站编辑】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