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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3 15:30   来源:绥德政协提案委   作者:   发布机构:绥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次   打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着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11月中旬,县政协副主席高胜利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深入到城区部分食品加工作坊、餐饮店、超市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察看,并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专题讨论,全面了解了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大家参阅。

一 、基本情况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及物价、盐务局部分人员和职能合并设立,现有干部职工245名,其中公务员69名,事业工作人员152名。局机关内设岗位股室16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绥德县市场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9个,为绥德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和8个乡镇市场监管所。

我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4家,食品小作坊94家,大餐饮、食品副食门店、超市、农贸市场 1961 家,食品小餐饮单位 645 家。大型食品超市7个,农村集贸市场10个,大、中、小餐馆及食堂510个,累计从业人员约4000多人;餐饮服务单位约510家,其中城区400家,乡(镇)、村一级约110家,学校、托幼机构约30家,单位食堂20家;大型酒店10家,中型酒店200家,小型酒店(包括小吃店、冷饮店)300家;餐饮业从业人员2000多人。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食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依法监管,综合治理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初步规范了我县食品市场秩序,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县委、县政府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夯实监管责任,县级分管领导经常深入调研,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控,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立足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食品监管职能部门以“三防”为抓手,坚持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为防控主阵地,加大对农贸市场巡查力度,全面落实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禁止活禽宰杀,以规范各食品经营者恢复正常上班及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确保了生产经营场所消毒到位。防控期间,累计检查市场主体8700多家,张贴和发放疫情防控相关通告、通知书5000份,劝退集体聚餐活动152次,对2起高价售卖防护用品的投机商户进行了立案查处。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2月23日起,对各类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批次、逐步恢复营业,复工复产总数达11000多户。11月份,协助配合县疾控部门迅速处置一起由天津港口进入我县境内涉嫌感染病毒的冷链食品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对全县涉及经销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水产门市仓储等进口冷冻食品进行全面排查,联合县疾控部门抽样10个品种的冷冻食品,外包装12样,从业人员33人次送市疾控中心进行了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积极处理了“11.9”冷链车事件,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一年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975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3家次,加工小作坊560家次,餐饮业650家次(其中大型餐饮64家次、学校食堂72家次),食品经营企业1009家次(其中大型超市72家次,小超市769家次,水产、肉食门市168家次,)。共立案6起,已结案5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1705份,责令整改136家,下架问题食品2680个,没收不合格产品60余公斤,处理消费者相关食品投诉举报182件,处罚没款1.18万元,有力的震慑了各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确保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问题和困难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我县食品摊点多、散、小,监管对象量大面广,要实施从源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的全面监管,仅靠现有的5名食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力量过于薄弱,做到精细化监管存在很大困难。面对11个领域的监管任务,执法队伍任务重,压力大,加上主动性不够,直接影响监管工作的开展,对许多违法行为的查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食品安全仍然存在隐患。

(二)缺乏检验检测技术性支撑。我县还没有专业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仅有一辆快速检测车。快速检验结论没有法律效力,只能促进检验抽样的命准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只凭感官性监督是难以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要搞好食品安全监管这项关乎生命健康的重大工程,就必须要依靠科学的检验依据予以支撑。目前,我县绝大部分农产品处于无监测状态,监管者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所抽取的“样品”必须要拿到市里、省里才能检测,严重制约着监管效能。

(三)执法车辆不足。原有的10辆省、市局配发的执法车辆运行多年,对3辆到期无法运行的执法车进行报废处理,剩余7辆执法车辆运行时间过长,也到临近报废期,存在安全隐患。执法队现有5辆电瓶车,开展执法检查,只能到城区跑半圈就要返回充电,每辆更换电瓶需上万元。新设的8个乡政监管所没有执法车辆。局内设16个股室就有13个是市场监管职能股室,每个监管部门都有可能同时用到执法车辆,现有车辆远远赶不上执法所需用车,大大影响监管工作。

(四)没有统一的执法服装。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合并,执法时,着装各穿各的原有制服,在执法过程中穿着不统一、不规范,严重影响统一规范的执法形象。神木、吴堡、榆阳等县已统一市场监管服装。

(五)食品安全监督经费短缺。由于我县财政“吃紧”,食品监管经费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的“瓶颈”。食品监管经费未能全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食品监管部门,除工资、办公经费外,基本无执法经费。刚成立的8个乡镇市场监管所,只有四十铺、义合、崔家湾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其他五个均没有独立办公场所,直接影响监管工作的开展。快速检测试剂经费不足,无法及时补充所需的快速检测试剂,导致检测抽样命中率较低,日常监督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五小行业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和经营户广泛分布城乡各地,数量多、规模小,生产设备简陋,绝大多数缺少必备的消毒、防鼠、防尘设施。很多小作坊和饮食摊点不具备卫生条件,健康安全无保障。尤其是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多为小吃群、小摊点,有的预包装食品经营露天摆放,风吹日晒,使食品在保质期内就已经变质。而这些食品经营户主要是城市无业、下岗人员和农民等弱势人群,流动摆摊又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唯一的经济来源,经济条件差,缺乏卫生法律知识,食品安全意识差,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惑。

三、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认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监管部门要尽职尽责,增强监管能力。要加强对食品监管人员与从业人员的相关法律、技术性等方面的培训,全力提高食品安全相关人员的思想与业务素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从思想上逐步树立食品安全事关自己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意识。

(二)夯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理念,坚守安全底线,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应对措施。大力开展校园周边餐馆、食品摊点和校内食堂的监管,强化对农村红白喜事、庙会的监管力度,加大农贸市场治理,继续规范提升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推进全县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防范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确保广大群众买得舒心、吃的放心。在三十米大道打造食品安全经营示范街活动,各大中型餐饮经营店实施明厨亮灶,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强对小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做好集体经济扶贫产业和农村电商经营服务工作,强化对境外冷链食品的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当好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持续开展抽检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继续抓好重要时段、重要区域突出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检查行动,全县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绥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加快绥德县食品检测检验中心建设。我县是榆林市副中心城市,仅我县区域内现有36万人口,获证餐饮、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2700多户。根据国发(2012)20号文件精神,建议县委、县政府集中力量拟建绥德县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我县及周边县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机构。将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在绥德,既方便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自己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水源及其产品、农产品的检验,节约不少的费用与人力,又利于我县食品监管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监管道路,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水平。同时食品检验的各项目都可收取检验费用,可为周边县的食品检验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因此在我县拟建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非常必要。

(四)解决食品安全监督经费短缺。建议县政府每年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食品监管部门执法、培训、宣传、购置检测设备和检测试剂等日常经费。尽早给市场监管人员配备统一的执法服装,给各基层市场监管所配置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为基层各市场监管所配备一辆执法车,从而促进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积极探索创新,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强化食品企业(经营户)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企业经营决策之中,建立健全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二是建立食品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户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对诚信守纪企业大力宣传褒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经营户)公开曝光,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诚信为凭证的行业准入机制,使失信企业(经营户)失去生存空间。三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失、渎职及不作为的,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单位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以及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以此调动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四是逐步开展智能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六)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食品企业(经营户)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及学校、幼儿园食堂等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毫不放松,特别是对问题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农村、县城蔬菜市场等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集中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化肥、农药的行为予以严惩,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经营户)要严惩重罚,决不姑息迁就。

【网站编辑】汪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