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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绥德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绥德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大会发言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6 09:19   来源:绥德县政协   作者:   发布机构:绥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次   打印

 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全体委员:

为做好县政协次会议大会发言工作,现将征集大会发言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政协全体会议大会发言是一项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全体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政协组织“话语权”、展现政协委员风采、体现政协协商议政水平的重要平台。县政协各组成单位、各专委会和全体委员要积极撰写大会发言材料,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好参政议政的职能,建言献策、助推发展。

二、指导思想

大会发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各项大政方针,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研究探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选择发言主题,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三、撰稿要求

大会发言材料要在深入调研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事实为依据,突出问题导向,力求直入主题、言简意赅、层次分明,分析问题深入透彻,意见建议务实可行,力戒空话套话,字数不超过2000字。请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准备,积极撰写每个专委会至少提交一篇大会发言材料。已作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稿件,不再作为大会发言材料。

四、形式要求

大会发言材料一律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委会以本单位名义提交,委员以个人名义提交,也可联名提交。每份发言材料在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界别,在文末注明工作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

五、选稿原则

本次会议的口头发言材料和书面交流材料,根据稿件质量进行遴选,兼顾代表性。凡未能安排作口头发言的,原则上作为书面发言,没有作为大会发言材料的稿件,经研究后根据内容和情况转作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或委员来信处理。

六、截止时间

提交大会发言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

 系 人:马华荣

联系电话:15353184791            

    箱:285855194@qq.com

 

 

政协绥德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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