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工业商贸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9-11-18 15:48   作者: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次  

工业商贸局设置岗位8个

(一)办公室工作岗位。负责机关会议组织、迎访接待、公文起草与发布、财产配发管理、组织卫生清扫、报刊分发、值日安排、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管理、制度建设、纪律考勤、思想教育、学习组织、创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二)工业信息化工作岗位。负责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统计、上报分析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数据,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备案、申报工作;推动企业技改加快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推动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贯彻落实企业扶持政策,推动企业“减负”工作;负责企业安全方面的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产业链的信息化水平,实现融合发展。

(三)市场秩序管理岗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负责商务领域重要商品经营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美容美发业管理、洗染业管理、直销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煤炭市场管理、生资源回收业管理、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管理、报废汽车回收业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现代物流业管理、成品油、原油市场管理、室内装饰工程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商务执法工作,促进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四)市场体系建设岗位。负责制定全县商业网点规划、商贸流通规划,并按照规划积极贯彻落实;拟定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规章和标准,贯彻上级部门市场体系建设资金投向的政策,负责城乡商业体系建设;负责本区域内的内外经贸工作;指导各类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电子商务“六进”工程;推广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促进现代流通方式转型升级发展;负责地方名优品牌培育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产品评选、服务定级、会展促销等新型商贸活动。

(五)企业改制服务岗位。负责工业商贸系统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负责系统内未改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系统内职工的党务、调资、统筹、医保、计生、退休等服务工作;负责调处系统内企业信访维稳和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六)非公企业管理服务岗位。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汇总和发布;动态监测并分析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预警机制;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优化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投资环境,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培育挂牌上市企业,组织协调企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设立管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推动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和投融资深度合作;负责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系统落实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精神,负责草拟推动双创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指导双创与催生小微企业工作;负责协调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和创新驱动工作,负责指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低炭环保和发展循环经济;负责设立管理创业发展资金或基金,扶持双创发展;协调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型企业专利项目的产业化;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企业中高层人才培训和职业经理人培训招聘工作;负责非公企业职称评审工作

(七)非公经济发展和规划工作岗位。负责拟定中小企业、

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性文件并监督落实各项政策规定;调查研究企业发展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和措施;负责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依法制企、建立信用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帮扶联系非公企业工作;承担有关先进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和推动宣传工作。

研究拟订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县域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集群的发展;负责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和考核;推进产业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供给需改革;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协调和促进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推介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相关中介机构协调指导工作。

(八)总经济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