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9-11-26 09:49   作者: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次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秘、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目标责任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安全保卫、保密、应急、值班、信访、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申请使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统计教育培训、从业资格和职称考试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等工作。

(二)综合核算和营商环境监测工作岗位

    负责监测预警全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协调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分析研究;组织编辑《绥德统计年鉴》等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和提供全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起草全国民经济运行报告及统计公报等,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负责全统计数据发布,组织协调管理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综合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全局统计分析资料的编审;承担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数据提供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承担全生产总值核算和各生产总值审核评估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域经济监测及非公有制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制定和组织实施统计业务管理制度,检查和监督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统一管理与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检查和监督统计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全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组织实施全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的安排部署、数据采集、审核汇总、统计分析、评估评价等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企业在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纳税、获得信贷、用水报装、获得电力、用气报装、用暖报装、房产交易登记、跨境贸易等活动中,需要的办理环节数、办理时间、办理成本、申请材料数量等方面进行抽样调查;收集和整理和提供政府部门在政务服务、场总量、企业注销、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设、监测、作为情况;配合营商办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季度考核工作。

(三)农财社会统计工作岗位

    组织实施全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科技统计、文化产业发展等统计调查,开展文化产业、妇女儿童和产业园开发区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等统计调查,重点监测全城镇化进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社会科技与文化产业统计、人口与就业统计等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四)工业能源环境统计工作岗位

    组织实施全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各镇、部门和企业的工业统计基础工作。

    组织实施对全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负责环境综合统计、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及生态环境统计等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岗位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发展变化及重要生活与生产商品购销存情况、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业态与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开展商品交易场、连锁经营、成品油流通统计及社会物流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进出口货物与服务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统计数据,参与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统计执法监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岗位

    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制定和组织实施统计业务管理制度,检查和监督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统一管理与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检查和监督统计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全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负责统计执法督查和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开展统计巡查;承担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统计调查和企业重点技改项目监测、全重点项目推进监测、全重点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监测;组织实施全民间投资、文化产业投资、新兴产业投资的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七)总统计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