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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田**
来信时间: 2012-05-02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主题: 大学毕业户口和档案迁回原籍相关事项
信件内容: 您好!我家是绥德县的一个农村里的,现在在外地上学,2012年7月份毕业。毕业后想把户口和档案迁回来,我的户口还能落回原籍(农村户口)么?具体要做什么?要是落不回原籍那应该放哪? 我的档案应该放哪才不会丢失干部身份?(找到工作但没签三方协议)
回复时间: 2012-05-16
办理部门: 绥德县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田红霞: 你好,就你反映的大学毕业生落户和档案存放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毕业后落户问题,如已分配工作,需持《户口迁移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绥德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如未分配工作,需持《户口迁移证》、绥德县人才入库登记卡到绥德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对于需返回原籍落户的大学毕业生,需到迁出地派出所领取《迁入人员审批表》并填写,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回原籍落户。 2.关于档案存放的问题,可在聘用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 注:绥德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912-5621412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12-5622169 绥德县公安局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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