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绥德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
各镇 (中心 )、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对我县《绥德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审核的反馈意见,我县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及时汇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农业、林业、水利、发展改革和科技等部门对反馈的问题认真研判,报请县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对《绥德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进行了修订,并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绥德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补充方案.docx
绥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