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级搜索
绥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22年3月16日在绥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22-03-24 16:12   来源:绥德县人大办公室   作者: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次   打印

绥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慕晓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五年,也是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精心指导和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情系人民守初心、围绕发展担使命,扎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有力保障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8次,主任会议51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8项,对48个报告事项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执法检查17次,对13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开展视察活动11次,专题调研22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2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39名;对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做出决议决定39项,办理代表建议176件;配合省、市人大来绥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50余次,全面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政治站位全面提升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与县委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发展上同力。

加强学习坚定信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定向,把政治理论学习列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努力在“率先”上着力、在“深学”中推进、在“践行”中深化,促使常委会班子成员、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的“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四个意识”更加强化、“两个维护”更加突出,从根本上保证了常委会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自觉主动维护核心。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报告常委会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代表、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并按照县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二、依法履职全面到位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宪法法律有效执行。坚持把学习贯彻宪法、保证宪法法律实施作为重要职责,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人大任命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用“仪式感”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普法工作监督,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17次,切实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重大事项慎定力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聚焦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反映民意,广泛凝聚共识,依法有序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五年来,先后围绕法制宣传教育、环境保护、年度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39项,同时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选举任免依法进行。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执行人事任免办法,强化任前考核审查,实施任职宪法宣誓,建立履职报告制度,加强任后监督,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2人次,其中任职141人次,免职71人次;组织宪法宣誓141人次,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接受辞呈21人次;补选6名市四届人大代表,接受2名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接受1名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许可对2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终止1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科学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大代表198名、镇人大代表912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普遍提高。

三、监督实效全面增强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聚焦改革发展要点。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听取审议政务服务、电子商务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调研,视察全县开放型经济和就业创业工作,对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评议。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专题调研,听取整合资金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报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聚焦政府机构改革,听取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报告,助力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创新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机制,扎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依法审查批准年度预决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监督计划规划执行,助力“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局起步。

关注脱贫攻坚重点。五年来,常委会聚焦精准扶贫,积极履职尽责,加强脱贫攻坚监督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八条措施”。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听取和审议全县脱贫攻坚以及“八办两组”工作情况报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目标任务;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提前介入预算编制,严格财政预算审查和决算审计,督促县政府全力筹集扶贫专项资金,尽力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向贫困村、贫困户,用于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积极鼓励人大代表投身脱贫攻坚具体实践,开展人大代表“我为脱贫做件事”活动;向外争取资金,支持部分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着眼社会治理难点。听取审议法检“两院”司法公开、刑事审判、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法院执行难工作专题调研,促进司法公正。听取审议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推动平安绥德建设。对全县防汛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落实落细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平稳度汛。开展全县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方面调研,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美丽绥德建设。听取审议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调研全县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情况,配合市人大多次开展“塞上环保世纪行”暗访活动,多次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安全、美丽乡村建设、黄河流域陕西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产业体系发展等调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紧盯群众关注热点。聚焦学有所教,听取审议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学前教育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视察学校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聚焦病有所医,开展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医保报销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专题调研,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等执法检查,对县卫健局开展工作评议。聚焦弱有所扶,听取审议脱贫攻坚、民政、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聚焦食有所安,视察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连续五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调研检查。聚焦娱有所乐,听取审议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建设、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等专项工作报告。通过各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推动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

重视信访化解焦点。县人大常委会把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解决民忧、维护民利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积极协调和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480多人次,来访的事件和问题有的化解、有的转办,受理来访信件87件,全部转交“一府两院”办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代表工作全面加强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制度机制,拓宽平台载体,强化服务保障,通过各项举措让代表工作更接地气,代表履职更具活力,代表建议更贴民意。

增强联系群众实效。健全“双联”制度,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着力打造“代表之家”“升级版”,推动15个“代表之家”实现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推动200余件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解决,搭建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让“代表之家”深深扎根人民群众当中。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我是代表我带头”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强化代表履职成效。健全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制度,认真组织代表参加各种履职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本届共有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10余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60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500余人次,实现了“全覆盖”。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坚持每年为代表订阅《法治与社会》杂志和《民声报》,为无固定收入代表发放误工补助,创造更好的条件,让代表履职尽责。

提高建议办理质效。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答复等环节持续优化管理服务。每年在市县人代会前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深入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群众关注点,为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创造有利条件。健全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委室对口督办、代表参与跟踪督办等形式,健全综合分析、统一交办、专人负责、分层督办、答复反馈、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扎实推动代表建议答复和落实“双满意”。五年来,县十八届人大代表提出了1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大部分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五、履职能力全面提高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认真落实“两个机关”建设目标任务,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打造过硬队伍,锤炼优良作风,切实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常委会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机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优化作风主动进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克服和纠正“慵懒散漫虚粗”作风顽疾。配合省市人大做好各项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立法调研等服务保障。持续加强与兄弟县(市、区)人大交流经验,在相互借鉴中共同提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调研方式,确保提出的意见有理有据,作出的决策切实可行。不断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各委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基层基础夯实到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成立城镇建设与环资工委和预算联网监督中心,逐步完善机关工作机构。提拔交流机关干部6名,逐步加强机关干部的交流工作,有效激发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标省市县委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强化制度执行力,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业务指导,坚持邀请镇人大主席轮流列席常委会,进一步推动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各位代表:

常委会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县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镇人大团结协作、共同发力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各项工作与时代的发展、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监督方式还要进一步完善;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等。这些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圆满完成任期目标任务,即将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正处于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县第十九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服从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权,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奋力谱写绥德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在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新担当。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定贯彻县委人事安排,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更加坚定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坚定制度自信、深学细照笃行中展现新作为。常委会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在增强监督质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践行新使命。紧紧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绥德建设、生态绥德建设、旅游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组织专题调研、视察、询问和评议,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县全面有效实施,全力推动政府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四是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在优化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中取得新成效。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落实“双联系”制度,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各位代表要倍加珍惜代表职务,不负重托,恪尽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为民服务中担当尽责,真正展现出为民代言、尽心履职的新气象和新风采。

五是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在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本领中树立新形象。大力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回顾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绥德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谢谢大家!

【网站编辑】李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