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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人口。绥德县位于陕北腹地,榆林市东南部,东经110°04′~110°41′,北纬37°16′~37°45′,县境东西长56公里,南北宽51.6公里,地势东北高,西南低,海拔607.8米—1287米。地貌特征为典型的峁梁状黄土丘陵沟壑区,地貌基本结构是“三个为主”:即全县土地以峁梁沟坡地为主,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3.6%,在峁梁沟坡地中以坡地为主,占85.7%,在坡地中以25度以上的陡坡地为主,占51.24%。全县土地总面积18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16.0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9万亩。绥德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年平均降雨量452.5毫米,年平均气温10.4℃,无霜期202天。全县辖15镇1中心11个社区339个行...[更多]

绥德县位于陕西省北部,东邻吴堡,西接子洲,南连清涧,北靠米脂,东北角与佳县接壤,东南以黄河为界与山西省柳林县隔河相望。   据史料记载,绥德上古为五龙氏地。   夏、商为雍州之地。   周为荒服之地。   春秋先为赤翟(狄)、白翟共居之地,战国属魏上郡,后归秦。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始皇帝初分全国为三十六郡,上郡为其中之一。今绥德为上郡。上郡辖肤施、高奴、雕阴、阳周等县(肤施城在今县城,一说城东之义合,另一说城东南之铁骑坪)。   汉高祖刘邦元年(前206年),项羽改上郡为翟国,由其所分之翟王董翳管领,翟国都于高奴。   汉统一全国后,沿袭秦制。汉高祖二年(前205年),翟国地归汉...[更多]